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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基处自采-招商公告】宜宾校区服务部水果摊位招商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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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后勤基建处

四川轻化工大学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宜宾校区服务部水果摊位招商,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服务部水果摊位招商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电话:0813-5388036  18990005377  张老师。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2年7月15日上午10:30;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品正食府二楼。

投标书:装订成册(一本正本,一本副本)。

注:投标当天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及行程码和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校园。

一、谈判须知:

1.最低限价: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无效。报价轮次:二轮及以上,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准进行评审。

2.谈判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用信封装好并密闭加盖骑缝章,如果中标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未中标,现场返还。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项目概述:四川轻化工大学采购服务部水果摊位技术合作服务供应商1家,用于服务学校师生,提升学生幸福度。本项目地址位于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服务部(品正店),水果摊位面积约15㎡,设施设备和水电气齐全。宜宾校区现有师生员工约17000人。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1

宜宾校区服务部(品正店)水果摊位技术合作服务

1

2.服务要求

(1)承诺向学校缴纳技术合作服务费,保障水果摊位环境舒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2)经营新鲜多品种水果,不得超范围经营。

(3)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含寒、暑假期间),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和办公秩序。

(4)供应商在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川省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评议考核细则》及学校和后勤服务总公司有关制度和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学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与监督,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遵守。

(5)供应商聘请的员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员工工资及各项福利。供应商聘请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准聘用童工、患有精神类疾病及有劣迹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进入工作岗位的,被检查发现一人次扣其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保持高度警惕。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独自承担。

(6)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7)供应商在经营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供应商负责,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8)供应商在没有得到学校的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改变水果摊位的建筑结构。水果摊位所有用具、POS机、机具设备、水电改造(含装表)、装饰改造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新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易耗品,在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供应商,并自行处置。                      

3.商务要求

(1)经营方式:技术合作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在校方指定的校内场地提供服务,校方定期为供应商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培训,向供应商提供一卡通设备的使用、维护以及场地设施维修服务,供应商接受校方监管同时向校方缴纳技术合作服务费的经营方式。

(2)技术合作服务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

(3)履约保证金: 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学校缴纳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时,若成交供应商没有违反采购文件及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租及分包、转包,不得经营销售水果之外的任何项目。无特殊原因,双方均不得终止合同。若因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学校)政策变更或不可抗力致合同履约终止,双方均不负责赔偿责任。

(5)支付方式: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技术合作服务费全额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学校缴纳。

请响应方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后报价。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补充完善。

四、 评审方法

1.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方法。

2.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4.最高评标价法:最高评审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四川轻化工大学后勤基建处

                                                           2022年7月8日


【编辑:陈恒    审核:缪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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